2016年芜湖购房契税补贴怎么申请办理
Cavely
凡符合以下政策,在2016年元月8日以后完税无法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的,由纳税人填写审批表并提供一下材料经我中心审核签章后到房屋所在地所属区住建委或财政局办理补助事宜。
符合芜市建[2011]132号第六条:“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后上市交易过程中营业税及附加的征收,区分被拆除房屋有证和无证两种情形,分别按被拆除房屋产权登记时间和拆迁安置协议时间确定全熟登记时点。”
申请材料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
(2)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存或(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通知单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如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补助还需提供家庭唯一住房查询结果。
符合芜湖芜市建[2009]115号第六条第5项:“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顶层房屋或阁楼(不占规划许可总层数),符合登记条件但不能独立法证的,由登记机构载于登记簿,但其建筑面积不可纳入界定菲普通住宅范围。”
申请材料
(1)交易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买方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卖方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存或(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通知单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家庭唯一住房查询结果
符合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契税征收过程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第二条建议:“对2010年10月1日之前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其拆迁安置的普通住房或者拆迁补偿款购买的普通住房,都按照财税法字[1999]799号文件减半征收契税政策。”
申请材料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
(2)拆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存或(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通知单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办理流程图
已完税的纳税人:持申请材料→两税中心一楼咨询台填写申请审批表→五个工作日审理(发送短信通知)→到受理窗口取审批表→房屋所在区住建委或财政局办理补助
未完税的纳税人:持申请材料→在两税中心一楼取号办理申报纳税同时索取申请审批表→五个工作日审理(发送短信通知)→到受理窗口取审批表→房屋所在区住建委或财政局办理补助
各区办理部门
镜湖区:区住建委联系电话:3878525
鸠江区:区住建委联系电话:5864947
弋江区:区住建委联系电话:4832161
三山区:区住建委联系电话:3918228
经开区:区住建委联系电话:5846093
微信公众号:融360房贷